学院纪检室承担学院纪委日常管理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协助学院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学院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学院落到实处,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围绕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对学院立德树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3.加大对学院党委管理人员的监督执纪力度。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有效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学院政治生态。要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4.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5.加强对学院所属的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的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导、检查、督促其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6.加强对学院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7.受理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8.完成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